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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轻小说之泪

要说转载权,任谁都没有,轻国说的好听的是在中国发扬轻小说,说难听了,抢了日文原版书,找了一大帮子人,翻译完了霸占版权当盗版事业先锋者。圣城ACGN学院|未来世界|初音ミク中国原创联盟|初音ミク中文推广站|SC9985|MikumikuCN|初音MIKU|初音未来|原创动漫|漫画|游戏|游小说& l$ M- |( W! L3 G
网络的确很方便,要什么就能找什么,但是网上转载全书内容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k5 A) U+ ]7 i6 g; i/ X
轻国禁止他站转载,说白了就是为了保证自己论坛的生存力,也就是那么点私心,根本不用把什么译者辛苦,保护译者劳动果实之类的片面而又缺乏实质的理由摆上台面。% [$ V, H: @/ V5 I5 U
译者为何倾心倾力地,不求回报地翻译大片大片的日文小说?为的不是让论坛红火,为的不是让轻国霸权,为的是让更多读者读到优秀的轻小说。
" W0 C9 S, E/ R* J2 V" l9 W5 L1 l! Jold.ivocaloid.com从近了看,这是一种中日文化上的交流,从远的看,它甚至可以促进我国小说业界的发展,正如楼上所说,国内崛起的轻小说创作群,实力丝毫不弱于日本。0 ~6 S: ^  q% [: C* [' r( `
要是作者跟轻国签约,或者轻国用资金买到转载权,它霸占发布权,我们没有非议。但是同样是盗版,大家都在侵权,轻国有何颜面在此霸道?4 W- S; h+ K2 x/ L. S* j8 F6 h
我不想说得太过激,好歹人家有自己的日翻,既然翻译的人是轻国的人,他要蛮横我们也没办法,国民逆来顺受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由他去了。; G# w' U2 H- j0 C6 W& F: D- |

; |: h+ ]1 @5 m+ _: p再说二次转载(轻国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加工后的一次转载,只是从书面转载到网络),抹去名字什么的,的确是有点过分,从译者的角度来讲,被抹杀掉自己的辛勤劳动,怎么也觉得别扭,我本人也有这样的感受。5年前出于对某款游戏的热爱,制作了全套WINDOWS+QQ+WINAMP的风格化皮肤,其实很多素材也是沿用了经典皮肤的,我写了很长一篇声明,详细罗列了所有引用的到得素材,打包的时候不但添加了TXT文档,还在RAR中添加注释,之后下载量也很可观。2年前出于好奇,搜索了一下当年自己做的那款主题,很好啊很好。转载是不少,不过连名带姓包括素材出处全都给我抹杀掉了,弄的我到像个侵权抄袭的。old.ivocaloid.com8 L# \2 s. o! \" J& ?
当然,我也没有像那种被抢了老婆似的愤恨,只能说国人的意识层次还没到那个高度,叹口气也就完了,毕竟有人喜爱,有人赞扬,这本身就是我所追求的。* |% [2 L# c* U' D7 Q
我相信大多数译者(真正有水平的,不是那种看了半章就想扔掉的),胸襟不可能那么狭隘,能够持之以恒的重复这繁杂的劳动,本身就是有一定觉悟的人,怎么会为转载一类的小事闹别扭?【镜像站】圣城ACGN学院 初音ミク中国原创联盟& u$ s/ a, W1 i8 U7 `5 K3 ?/ @
有人看,有人夸,足矣。【镜像站】圣城ACGN学院 初音ミク中国原创联盟! t) c0 z9 P0 W, U8 W
这里得提一下小道,读轻小说的都知道,《全金》中文译本是小道的努力屋首发的,《全金》已经转载得够远的了吧?人家小道骂过一句吗?没有!old.ivocaloid.com, \+ @% C6 K&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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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很希望論壇有自己的日翻,之前有過一次翻譯的經驗,雖然直接譯稿實在是很難看懂,很多地方要經過反復地推敲和商討才能保證潤色后仍然原汁原味。【镜像站】圣城ACGN学院 初音ミク中国原创联盟3 P- K' a4 M5 @, B9 e
工作很辛苦,但是我們至少看到了希望,可惜的是沖繩男最後似乎奔波于學校和實驗室之間,最後斷了聯繫。+ g) D* I9 |( G
現在幾個懂日語的,別怪我說的難聽,不是架子大就是脾氣壞,之前逮過書屋,還是自己徒弟呢,說什麽太忙,找了種種藉口。不知不覺自己跑去做翻譯,直接發稿,其結果就是,不經潤色,翻出來的東西只能叫可以讀。
) `: \7 K3 p. ^/ Vold.ivocaloid.com再後來書屋跑去漢化漫畫了,好吧,反正我一個人守著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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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驳我的观点嘛,不过咱也没想那么多,若说禁止转载出自轻国之手,貌似没有这么一句。
- m8 E' E& h! Nold.ivocaloid.com但要说轻国没有禁止过转载,那言过其实了,只要记忆没有错乱的话,轻国绝对有自翻组在标题上大大的重点号,然后来个“禁止转载”。【镜像站】圣城ACGN学院 初音ミク中国原创联盟* q# w% V# j8 r+ a. g8 S# z! w
关于权这个问题,没有能不能一说,竟然能说出能不能和有没有权是两回事,那我只能说,国人的法律意识已经淡薄到法盲的地步了。盗版的确是天朝领衔,但是没有人会承认盗版是100%的好东西,或多或少都知道不该,却又屈膝于廉价,特定的国情吧,不做深入讨论。但是这些所谓的权之中,还有一个所有权,这东西,说到死都只有作者本人持有,也就是说,想怎么着都只有作者能说了算,没经同意,就是违法。大家都是违法,没必要五十步笑百步。以下要说的,并非完全本意,可以看作狡辩吧:“法不责众”,反正大家都犯法了,干脆人多了,也管不着了,一家独鸣不如百家争鸣~~~
1 u, C5 a% `  Y9 gold.ivocaloid.com最后嘛,还有一点,这个是100%本人的意思。我的言论的确有点针对轻国,这也是我有号不爱上轻国的缘由,在我看来,轻国有时候是不太客气,中华传统,哦,现在要说世界文明,“礼”字当先,大家都心平气和的话,不可能有那么多舌战。8 `1 R+ U" _# ^4 j& Q# S6 x! \% ?
驳斥咱的仁兄,虽然对你的说法,我有80%以上也是同意的,但是您一个人可无法代表整个论坛,咱虽然身在SC,却从来不会从SC的立场发表言论,因为我只是个普通的管理者,并没有权力代表整个论坛的意志,和全论坛所有会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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