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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话说我真的遇到极品室友了~~~咨询下大家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yiqian58    时间: 2008-12-20 10:35     标题: 话说我真的遇到极品室友了~~~咨询下大家怎么办~~~~

宿舍合买二手电脑一台,放在某室友的桌上。当时是我垫的钱,目前除了该极品室友,其他人钱都还清了~~~~
该极品室友目前是电脑使用率最高的人,并且是把我们远远落在后头~~~~
该极品室友在电脑上删东西完全不顾是谁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的都删:1.不确定的东西。2.看的不爽的东西。~~~(我的东西被删了好几次
终于,桌子被放了电脑的那位同学忍不住了。某日,他把电脑搬离了他的桌子。
然后,极品室友的极品之处显现了~~~
该极品室友忍了一个上午和一个下午后,终于在晚上把电脑搬到自己的桌子上了~~~~
玩啊玩~~~~
玩到凌晨一点,由于第二天要CET4,终于不玩了。~~~~
极品的事情出现了,他竟然把电脑原封不动的搬到了原来的地方~~~~
我真是囧得不行了~~~

PS:此人把我的NDS当自己的,爱玩就玩,一玩N小时,我的十字键都被他玩坏了~~~

对于这种同学怎么办,还有两年相处时间~~~~
作者: 西鲁菲    时间: 2008-12-20 10:42

搬出去吧……合买的东西经常有这个问题……更何况是电脑……
作者: yiqian58    时间: 2008-12-20 10:44

宿舍六人,五人要和他决裂~~~
我们搬出去岂不是说明我们输了?

其实是学校原则上不让本科生在外住宿,实际上我们宿舍都不是有米人~~~
作者: 妖刀村正    时间: 2008-12-20 11:33

能不能做到比他还极品?
作者: duran07    时间: 2008-12-20 11:43

电脑文件的话可以考虑用高强度文件夹加密大师加密一下防止被删除,至于你的PSP和其他问题就恕爱莫能助了……可能的话还是跟这位极品室友好好沟通一下吧,毕竟还要同窗两年……
作者: yiqian58    时间: 2008-12-20 11:46

现在索性就当把电脑给他了,就钱当打水漂了~~~~~
以后懒得和他说话~~~~
反正孤独的是他,不是我们~~~~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2:11

阿门...把话都说清楚吧...毕竟还要在一起那么久...想当初...猪的室友...不堪回首...
作者: yiqian58    时间: 2008-12-20 12:13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他那种人不是说能说通的~~~~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3:28

不是让乃去沟通,而是把话都说明白勒...明确点自己的东西不能一直让他用...
想当初...猪的那位室友把包括猪在内的三个人都逼出了寝室,到其他寝室,让他一个人专用一间...
作者: 乌乌    时间: 2008-12-20 13:46

你们可以制作一张时间表,什么时间该谁玩都写清楚,你们都出了钱,为什么要让他这么霸道——
作者: huxinzhe95    时间: 2008-12-20 14:07

引用:
原帖由 duran07 于 2008-12-20 11:43 发表
电脑文件的话可以考虑用高强度文件夹加密大师加密一下防止被删除,至于你的PSP和其他问题就恕爱莫能助了……可能的话还是跟这位极品室友好好沟通一下吧,毕竟还要同窗两年……
LZ用的不是小P而是NDS的囧......
作者: junyan    时间: 2008-12-20 14:10

大家一起排挤她吧=。=

和她说说清楚比较好
、好好和她商量吖
作者: littlefroglxc    时间: 2008-12-20 14:18

他自己一个人玩的那么狂,其他宿舍生不管啦?
你们可以和其他同宿舍的一起说说他嘛~
作者: 加菲猫101    时间: 2008-12-20 14:57

要无视他,孤立他啊
作者: 雾雨魔理沙·苍    时间: 2008-12-20 15:29

消灭之
over
作者: 雾雨魔理沙·苍    时间: 2008-12-20 15:34

这种情况你要挑明了
这不是你的
这是我的东西
我对它有支配的权利
我的东西借室友玩我要的时候直接要回来的说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5:37

话说小杯隔壁也有个讨厌人的家伙(他室友都受不了他搬走了)
不过看他一个人生活的也挺滋润的(貌似这种人不懂什么叫孤独的说~~)
就对小杯隔壁那家伙~~大家都已经无奈了~~悲剧~~
作者: 雾雨魔理沙·苍    时间: 2008-12-20 15:42

一个人。。。
妄想。。。。。
over
作者: h353949768    时间: 2008-12-20 15:44

直接了当的说就是了
  对于不要脸的人你也不用给他面子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5:49

支持楼上的说~~~脸面是相互给的~~他都这么做面子给大家的说~~大家给他面子做什么~~~
作者: 雾雨魔理沙·苍    时间: 2008-12-20 15:50

这个世界死皮赖脸的人还是有的= -
真是悲剧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5:53

要不进行人道毁灭吧~~
(谜之音....小杯~~那是三次元的事件...请不要使用过激方式进行解决~~)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5:55

恩...大家都是激进派...其实猪也是...哈哈~~~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5:58

....猪猪~~三次元的事实是残酷的~~多起悲剧告诉我们和谈是无效的~~...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02

从不和谈...话不投机半句多...男人还是应该用拳头说话...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04

.....小杯是和平主义者~~~拳头是不对的~~(不过兔子急了也咬人的说~~逼小杯怒了是要付出代价的说~~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13

那猪就来逼怒小杯哇~~~小杯来哇~~~猪让你,不用犯规动作哇~~~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15

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喵~~
作者: 雾雨魔理沙·苍    时间: 2008-12-20 16:16

master spark!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17

弱弱的发出下声音......貌似版规里有说禁止全英文的说~~~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19

来吧小杯~~~乃已经逃不掉勒~~~召唤狼一起来哔---~~~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21

......小杯有说过要逃么~~~我去找小N来办烧烤大会的说~~欢迎猪猪和狼狼的光临~~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25

哇哈哈哈哈~~~小N不是猪的对手哇~~~猪已经欲囧重生勒哇~~~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29

遇...遇...遇囧重生~~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32

猪又有发囧视频的冲动勒哇~~~猪已经40天没有发勒哇~~~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34

...只要不是很吓人的小杯一定路过支持~~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38

恩...猪不看视频好多天...现在有哪些囧的都不知道勒哇...虽然一直有人要猪献身翻唱事业...但是猪为了不毁灭生灵...放弃勒...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43

同样具有破坏世界平静能力的小杯禁声ING(所以在二次元如此的活跃~~霍霍~~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46

猪的声音,不具破坏力...吸引力太大...会让大家有错觉,然后被猪的真面目雷倒...已经有受害者勒...所以猪就从此沉默...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50

....反差美~~反差很美~~(小杯属于去唱歌~~KTV老板会在外面挂个牌子~~"内有小杯~生人勿近"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6:53

- -小杯认为的反差和猪的反差是不一样的...猪在KTV...有必杀歌曲...效果:全体雷倒...
作者: 一杯    时间: 2008-12-20 16:55

小杯的朋友们在KTV传"麦"的时候会自觉跳过小杯传给下一个人的说~~呵呵~~(真的唱的太恐怖了....~~不是雷到的问题~~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7:08

- -那小杯改天出来和猪的朋友切磋下,猪的朋友是猪的佩服的五体投地的神...
哪天猪把曾经的歌找出来...让SC混乱下...猪版ねずみは米がすき(老鼠爱大米日语版)...
作者: nutianx    时间: 2008-12-20 17:16

好强的室友啊~~~~把他灭了吧
作者: 夜月づ紫耀    时间: 2008-12-20 17:23

猪跟狼 狼猪为奸要欺负小杯啊,可怜可怜
作者: 香蕉猪    时间: 2008-12-20 17:58

夜月不要装CJ,每次都旁观,下次把你拉下来一起哔---勒
作者: レナ·グリモワ—ル    时间: 2008-12-21 00:11

咱会很火大的……对于这种人……
作者: 夜天の蒼狼    时间: 2008-12-21 00:35

看戏素美德
我也看戏滴说
作者: -=盾.魂.飘.荡=-    时间: 2008-12-21 01:04

首先第一点.他没权利动用电脑.因为他不是电脑所有人.未经所有人允许使用是不合法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章.第六十四到六十六条和第八章.第九十四到第九十六条)
第二点.同上.你的所有物被强行占夺时.有必要索回.索回后发现故障就算是该物所有人也就是你允许他使用.出现故障也是可以索要赔偿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第三十六条)

对这种人法律可以让他住口的
p.s.以上不是瞎说的= =不信自己买本律法看...

[ 本帖最后由 -=盾.魂.飘.荡=- 于 2008-12-21 01:06 编辑 ]
作者: -=盾.魂.飘.荡=-    时间: 2008-12-21 01:07

对于这种人讲理是最重要滴~但是这种人也懂法滴话是很气人滴~
二连不犯法~我就是这种人~(逃)
作者: lostsoul    时间: 2008-12-21 01:09

无视本帖之,虽然无解之。
作者: -=盾.魂.飘.荡=-    时间: 2008-12-21 01:24

楼上真是水啊~要水也要像我一样水嘛~
作者: lostsoul    时间: 2008-12-21 01:27

是啊是啊,要水也要象你这样水啊,可惜我不喜欢。
作者: -=盾.魂.飘.荡=-    时间: 2008-12-21 01:42

唉..费心写了那么多可是没人看哦~去看视频然后睡觉- -
作者: lostsoul    时间: 2008-12-21 01:43

是嘛,我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 ≯折翼の天使≮    时间: 2008-12-21 01:47

这个室友人品问题
作者: C.ㄗiss驕傲    时间: 2008-12-21 02:38

听我的一定没错。。。。。。。。。


        如果觉得自己是正义的。,。。。。。。


    那就揍死他~!!!!!!!!
作者: 西鲁菲    时间: 2008-12-21 08:40

我还是来看戏的……备注:孤立他是对他行为的肯定
作者: yiqian58    时间: 2008-12-21 09:47

我还是不适合用拳头解决问题~~~~
也懒得和他和谈~~~~
所以~~~
我把电脑搬我桌上了~~~~
作者: deamon014    时间: 2008-12-21 09:55

...................囧...........LZ你比他还无赖就好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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